这篇文章虽说是以冷雨为题,但是,实际上是充满了作者对昔日家园忧愁之思的文字。作者借着那惊蛰过后的冷雨,淅淅沥沥,在那雨的声影交织中,作者被唤起了浓浓的乡愁,随着那雨声,似乎回到了从前——那雨滴落在屋瓦上的碎玉之声,在如今这台北,已是再难听到。作者在这冷雨声中畅想着,瞬息之间,有着相隔千年之感,竟如同过浓的酒香,叫人迷失了自己,丢失了魂魄。
它又如一首长诗,字字珠玑,四处充满了出彩的意象,让人看完了之后好不享受。作者笔下的这冷雨,时而是宋画,时而是一滴湿漉漉的灵魂,又时而是温柔的灰美人。作者出色地把乡愁化为这么些意象,而同时,这些意象也与作者的人生以及心路历程交汇,可谓是情丝与雨丝交融,使得这乡愁愁更稠。
而我同为身在海外之人,身负留学之大任,但何尝不与先生一样,有着浓浓的乡愁呢?如同先生一样,念着故土的情与物,就是连那的空气也甚是怀念,也是想听听家乡那冷雨,静静彳亍在雨中,反而心安。
今晨又雨。
听听那冷雨 余光中

一个女人的爱情观 张晓风

首先,作为一个男生,第一次看这篇文章的时候,就觉得作者文字的韵律十分的吸引人,重章复沓的结构读起来朗朗上口,恍如一首小诗——“爱一个人”几个简单的字眼,虽然简单,但是却充满了作者对爱情富有张力的诠释。
作者在文章中所借用的那么些例子,无一不是朴实而且最最贴近我们的日常生活,在她看来,所谓的爱一个人,并不是人们口中的天荒地老般的遥不可及,如,“两人一起收尽桌上的残肴,并且听他在水槽里刷碗的音乐——事后再偷偷把他不曾洗干净的地方重洗一遍”。难道此情此景不是更属于我们身边之事,不是更加的温暖人心吗?这一点上,足以见得作者的笔法之娴熟。
文章开头作者说发现自己的爱情观很土气,是那种“一对人手牵手提着一把青菜一条鱼从菜场走出来”,是“在冰箱里为他留一只苹果,并且等他归来”的,不可置否,在大家看来,这样的爱情似乎是挺土的。可是,细细研读,你会发现作者的爱情观,在行文中步步升华到了一种境界。

猛虎与蔷薇
余光中
“In me the tiger sniffe the rose”,其中文意思是我心里有猛虎在细嗅蔷薇,作者引用了这句英国当代诗人西格夫里·萨松的警句作为开头,显而易见的一点便是,除了题目以外,整篇文章都与其紧紧相关。
先生在文章中道,这猛虎与蔷薇,实际上,就象征着人性的两面,一半是猛虎般的勇猛,一半是蔷薇般的长情。这让我不禁想到了自己,我一直觉得自己就像个矛盾的结合体,时而勇猛刚强,不屈不挠,时而多愁善感,悲秋伤冬;时而静若处子,时而动如脱兔;时而毅然决然,果断干脆,时而犹豫不决,患得患失。以前,时常为此感到些许困惑,但看了先生的文章之后,便有了茅塞顿开之感,人正是因为有着这样的多样性,性格才会变得均衡。
猛虎与蔷薇,这两个人性的对立面,其实并不相互排斥,在不同的时候,不同的场合,更有一种各司其职,相辅相成之感。同时,也正因为这两个对立面,人性才会变得如此的多姿多彩。
心有猛虎,细嗅蔷薇。